张晓明和唐雪梅上大学的时候,被学姐学弟们称为“金童玉女”,结婚之后,夫妻感情更近一步,经常出双入对,让左邻右舍羡慕不已。
一晃结婚15年,两个孩子大的是女儿13岁,小的是儿子9岁,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小学,也是聪明伶俐,活泼可爱。一家四口生活得很开心。
三年前,晓明公司调来了女同事,名叫薛芳芳,26岁,硕士生,因为工作的原因,他们经常在一起,久而久之,互生情愫,两人发展起了地下情。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晓明和芳芳的恋情最初在公司内传得很开,紧接着也传到了雪梅的耳朵里。雪梅因此经常跟晓明大吵大闹,有一次还闹到了晓明的公司。搞得晓明灰头土脸,颜面尽失,晓明冲动之下,当作众多同事的面打了雪梅一巴掌。雪梅呆住了,默默地回了家。
雪梅坚决地起诉离婚,晓明起初不同意,但事已至此,也知道无法挽回,只能同意离婚。
两人一夜无眠,第二天一早就来到民政部门的离婚登记处。因为他们来得比较早,工作人员还没上班,他们就坐在门口等一等。
晓明心知自己错了,很难得到雪梅的原谅,便满怀歉意的对雪梅说:“我知道现在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一会财产分割的时候,我会请求,孩子归你,房子归你,所有的资产归你,我只带走抽屉里的那块金表,那是我们第一次一起过生日,你送给我的,我这些年一直没舍得带,怕弄坏了,我想留作纪念,你看可以吗?”
雪梅愣了一下,说:“你刚才说的那些,除了孩子,其他的我都不要,我只有一个要求,如果你能把这些年你对我的许诺一一兑现了,你我以后也就互不相欠了。”
说完,雪梅递上来一本厚厚的日记本,里面记满了他们从相识到相恋到相爱到步入婚姻殿堂,以及婚内两个人如何相依相伴,相互体贴关怀的点点滴滴,日记的最后几页,是晓明在他们恋爱时和结婚后对雪梅许下的承诺: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陪她一起看日出;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陪她一起去某处旅游;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陪她一起去滑雪;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送她一束玫瑰花;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送她一款她特别喜爱的皮包;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给她最贴心的关怀最幸福的爱;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把所有的爱都给她一个人;
某年某月某日,晓明许诺要给陪她一生一世,永不分离……
有些已经兑现的,后面就打一个对号“√ ”,如果发现没有兑现的,后面就打一个叉号“×”,晓明惊奇地发现,里面竟然70%以上都是打的“×”,尤其结婚几年之后,后面的“√ ”越来越少,而“×”越来越多,尤其这几年,竟然很长的一列全部是“×”,连一次“√ ”都没有。
晓明看完这些曾经的许诺,顿时面红耳赤起来,他把日记本合上,放在自己的胸前,对雪梅说:“让我兑现了我曾经的诺言,然后再来这里吧,好吗?”
但两人回去之后,从此再也没有来过这里。
从此,楼道里少了一对吵得不可开交的夫妻,神州各地的旅游景点却时常出现一对恩爱缠绵的夫妻,和一双聪明伶俐、活泼可爱的金童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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