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中,不少人可能都接到过各种推销电话,比如贷款、买房或课外辅导班等。即便拉黑了这些号码,新的推销电话还是会不断打进来,让人感到困扰。
这种电话推销背后往往涉及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获取。最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披露了一起助贷公司负责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被告人张某从2020年5月开始,为发展客户和拓展客源,通过网络非法购买了16万多条公民个人电话信息,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公民个人信息数量、用途及获利情况,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张某表示服从判决,认罪悔罪,并承认不应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侵犯公民隐私权。
法官刘瑞珍指出,此案向社会大众敲响警钟,产品推销必须合法合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当前,通过电话推销产品已成为常见的营销手段,但骚扰电话背后往往涉及个人信息泄露、非法获取等问题。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列举了十条“情节严重”的情形,划定了入罪门槛,包括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五百条以上,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等。
如果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如被害人死亡、重伤、精神失常或被绑架等,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则行为人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可能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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